关于征求《自动驾驶营运车辆设计运行条件(使用条件)第2部分:运营要求》标准意见的通知

2025-07-01 文章来源: 浏览量:93

联盟各成员单位:

     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牵头的《自动驾驶车辆设计运行条件(使用条件) 第2部分 运营要求》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。为提高联盟团体标准质量,并依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 号)及联盟标准制修订程序,现公开意见征求。

请各成员单位专家代表积极填写附件意见反馈表,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《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》以寄回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牵头单位,逾期将视为无意见。

 

单位全称: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

联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

联系人: 高金

电子邮件:jin.gao@rioh.cn


  附件1 《自动驾驶车辆设计运行条件(使用条件) 第2部分 运营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

  附件1 自动驾驶营运车辆设计运行条件(使用条件)第2部分:运营要求.pdf

  附件2  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

   附件2 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.docx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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