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求《港口无人驾驶集装箱车技术要求 第2部分 无线通讯和信息安全》标准意见的通知

2026-08-26 文章来源: 浏览量:37

联盟各成员单位:

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,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、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、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、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、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、阿里巴巴(中国)有限公司、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、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、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、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上研智联智能出行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、招商局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等共同编制的《港口无人驾驶集装箱车技术要求 第2部分 无线通讯和信息安全》团体标准,现已完成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。

 

为提高联盟团体标准质量,依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[2019]1号)及联盟标准制修订程序,现面向各成员单位公开征求意见。


标准简介

该标准初版已于2021年完成发布,但随着技术发展以及港口无人驾驶集装箱车(简称“无人集卡”)运营规模不断扩大,初版标准逐渐难以满足产业发展的新需求,需要就技术指标、应用场景等方面进行修订,用统一、高安全、可落地的技术语言,把港口无人集卡从示范带进规模商用,其意义不仅在于港口本身,更在于为封闭场景无人驾驶树立国家级标准范式。


相比初版标准,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,该标准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
a)增加了无线网络“覆盖指标要求”;

b)增加了无线网络“重叠覆盖要求”;

c)增加了无线网络“时延指标要求”;

d)增加了无线网络“基站站间距要求”;

e)删除了无线网络“自动驾驶场景、远控驾驶场景”带宽上、下行的要求;

f)增加了无线网络“遥控场景要求”。


该标准的修订,拟解决行业内“港口无人集卡规模不断扩大对无线网络日益增长的需求”与“港口无线网络技术能力发展”有机匹配的核心问题,保障大规模无人集卡在港口内安全、高效、稳定运营,助力传统集装箱码头绿色低碳化、数字智能化加速转型。


反馈要求

请各成员单位专家代表积极审阅标准文本,并填写附件《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》。

 

请于2026年9月25日前,将反馈表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。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。

 

联系方式

单位全称: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


联系地址: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700号20楼


联系人:朱文烜 


电子邮箱:zhu.wenxuan@coscoshipping.com


附件

附件一《港口无人驾驶集装箱车技术要求 第2部分 无线通讯和信息安全》标准征求意见稿


附件二 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


附件一《港口无人驾驶集装箱车技术要求 第2部分 无线通讯和信息安全》标准征求意见稿.pdf

附件二 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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